当子女继承其父财产时,须负担和清偿其父母生前所负之债务。
若子女选择放弃继承,则无须承担偿还父母遗留债务的责任。
通常情况下,父母所背负的债务应由亲自承担并偿还,而不应该由他们的未成年子女去承担。
然而,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如子女成功继承父母财产,那么他们将有义务偿还父母债务。
此时,所有应还债务都必须在子女获取的父母遗赠财产的价值之内进行支付,且只限于子女所继承的不动产或其他可变现资产。
只有这种情况,超过此金额的部分按照法定,父母的债务才可以被视为已经完全清偿,尽管如此,继承人仍有权利根据自身的意愿来决定是否主动愿意多加偿还。《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