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非婚生子女权益保障方面,我们必须明确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同样享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并且违背这一原则不直接承担供养责任的家长,应当依法依规支付相应的抚养费用。对于具体抚养费用的确定,应当综合考虑子女的实际需求、父母双方的经济状况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合理估算。比如对于有正常固定收入者而言,该部分抚养金可以按照其每月总收入的20%~30%作为合理的给付区间。而如果闻道负担着两个及以上孩子抚养义务的家庭,其抚养金数额可以适当上调,然而,相关比例应当遵循一般的规定,不得超出其当月总收入的50%。对于那些没有固定收入的家庭,在计算抚养费时,可以参考当年度的总收入或相同行业的平均所得收入,并基于此制定合适的抚养金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