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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给补偿金吗?

考核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给补偿金吗?
新员工入职到新的单位时候,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了才保障自己的劳动关系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自己的权益就可能会受到公司的侵犯。《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当事人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2024-06-03 15:50:46 已帮助214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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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给补偿金吗?
若因试用期内的考核未能达到标准,并经证实在此期间无法满足录用条件从而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无需承担支付经济补偿金之责任;
然而,倘若劳动者在试用期结束以后仍不能通过用人单位的考核,那么,用人单位除了对其岗位进行合理调整或提供必要的职业培训外,如在此之后仍无法胜任相关工作而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才可免除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义务。
若用人单位在此情况下未经适当调整岗位和提供相应培训便直接解除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时,仍需承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法律责任。《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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