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雇主未能依约按时支付员工薪酬时,受薪者可选择前往用人单位所属辖区内的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此事,或者径直前往当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起申诉。在这项申诉中,受薪者有权请求雇主补发所欠付的工资,以及依规定标准支付相应的赔偿金额。同时,他人亦可根据法律法规,通过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支付令申请的方式,请求人民法院依职权发放支付令。《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