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法进行房屋修建过程中,邻近住户负有为其提供必要协助和便利的责任与义务。
若某一方蓄意阻碍房屋修建进程,当事人有权向所在社区或村委进行投诉反映,如问题仍未能得到妥善解决,则可向司法部门提起诉讼。
关于不动产的相邻权利方,他们应秉持利益最大化、生活便捷化、团结互助以及公平合理等基本原则,妥善处理好彼此之间的相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二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