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建筑施工过程中的意外事故所造成的三方责任,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具体的划分和认定。
正规注册并取得合法用工主体资格的施工单位理应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若施工单位不具备上述资质,则需由其与承包单位共同承担连带性的保险赔偿责任;
而如有特殊情况,也应参照相关规定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