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的第八十三条明确规定,两轮摩托车禁止在高速公路上搭载乘客。
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交法》)的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员若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中有关道路通行规定的,将被处以警告或二十元至二百元不等的罚款。
在此基础上,若违反该《道交法》另有相关特殊规定的,则会按照其规定进行相应处罚。
所以,我们认为两轮摩托车在高速公路上搭载乘客这种做法早已越过了合法的边界线,属于明显的违法行为,依法应遭受处以二百元的罚款之惩罚。
当驾驶摩托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需要尤其遵守以下规定:
首先,摩托车驾驶员应头部佩戴高品质的安全头盔,以及身穿护具;
其次,驾驶员必须持有有效的驾驶证及许可证,包括能够驾驶摩托车的驾驶证及其所对应摩托车的齐全牌照,并按照规定提前为车辆投保强制性交通事故责任保险等各类保险;
接着,摩托车行进速度不得低于每小时六十公里,同时车速也不应高于每小时八十公里;
此外,摩托车应严格在高速公路最右边的车道行驶;
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摩托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严禁搭载任何人员。《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载货汽车车厢不得载人。两轮摩托车在高速公路行驶时不得载人。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