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确如此。
根据我泱泱华夏之刑法典规定,倘若犯罪嫌疑人能主动向执法机关投案并有自首立功之壮举,司法部门往往会在判定刑罚时酌情予以从宽或减轻,更有时,若表现为之甚优异者,便可得以减刑甚至获准免除惩罚。
然而否会被判以缓期执行刑罚,需参详个案的特殊情形方能决定。
2、假若阁下犯下罪行的社会危害性相对较低,且能够积极自首并展示出诚挚的悔意和良好态度,那么是存在获得从轻、减轻乃至豁免刑罚可能性的。
关于“帮信”罪名的构造要件,主要包含以下四点:
1、犯罪主体层面。
构成该罪的主体通常为任何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其中包含那些年已满足16岁以上的自然人。
2、犯罪主观层面。
所谓帮信罪即是故意为之,即明知自身在为他人从事的信息网络犯罪行为提供无私的援助。
3、侵害客体层面。
此犯罪行为中所触及的客体为全国各地区对健康正常运行的信息网络环境所实施的严格监管制度。
4、犯罪客观层面。
这一罪名的客观构造核心在于,为信息网络领域的犯罪活动提供互联网接入渠道、服务器托管环境,若情节严重,则构成犯罪行为。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犯罪的客观层面更为具体的含义是指,行为人明知他人正在运用信息网络进行犯罪活动,却仍然为其犯罪活动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服务器托管场所、网络存储设施、通信传输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资金支付结算等无偿协助服务。《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