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交通基础设施并不完善。
其次,道路等级相对较低,导致道路通行条件一直处于不利状态。
再次,三轮汽车及低速载货汽车被非法用于载客和接送学生,这确实存在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另外,车辆技术状况不佳,甚至有的车辆进行了改型或者改装,这无疑增加了道路交通安全的潜在风险。
最后,路面上的严重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屡见不鲜,主要包括无牌无证行车、超载以及超员等现象,此外,那些车况差或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仍然在路上行驶,这种情况更是对道路交通安全构成了直接威胁。《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交通、建设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的道路交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