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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对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系指法定负责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以及法律服务等领域的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在故意情形下提供虚假证明文件且情节较为严重者所应负担的刑事责任。依现行法律法规观之,构成本罪者具体量刑基准如下:当犯罪情节严重时,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课以罚金刑罚;若行为人具备下列任何一项特定情状时,则判决其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一)为证券发行活动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会计核算报表、审计审核意见以及法律咨询意见等证明文件存在明显虚假情况,(二)在重大资产交易业务中提供了虚假的资产评估、会计、审计等方面的证明文件,且情节恶劣,(三)在涉及公共安全的大型工程、项目中提供了虚假的安全评估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等证明文件,从而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蒙受特别巨大损失。另外,如在实施本罪过程中,同时从他人手中索取财务或非法接受他人财物,以致触犯其他相关罪名的,将依据处罚较重的刑法条款判定罪责。对于第一款相关规定中的从业人员,如严重不尽职守,所出具的证明文件出现重大失真,对社会产生了严重危害的,可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判处罚金。《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
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保荐、安全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与证券发行相关的虚假的资产评估、会计、审计、法律服务、保荐等证明文件,情节特别严重的;
(二)提供与重大资产交易相关的虚假的资产评估、会计、审计等证明文件,情节特别严重的;
(三)在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工程、项目中提供虚假的安全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等证明文件,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
有前款行为,同时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构成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一款规定的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最新修订:2024-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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