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按照规定时限且未实际履行信用卡欠款全额支付义务的情况下,若是其行为并非出于非法占有财物的意图,则持卡者与发卡行将形成合同纠纷关系,并不涉及到刑事犯罪问题。
在此种情况下,持卡者应当依照在与发卡行签订的相关合同中的条款,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然而,若信用卡恶意透支金额已超过人民币五千元,则公安部门有权对之进行立案调查。
此外,对于恶意透支持卡人而言,他们除了需要面临刑事处罚外,还需缴纳一笔数额相当可观的罚款。《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