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恶意培育罂粟达到10颗,其所导致的处罚如下:首先,若这个罪行涉及的罂粟栽培总数未满500棵,或是其他程度轻微的毒品原生植物的栽培,必将面临十天到十五天的拘役,同时可能还将被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其次,如果情节相对较轻,那么将会受到为期五天以下的拘留或罚款,最多不超过500元;再者,倘若当事人主动承认错误,表示自己因为对相关法律法规理解不够充分而导致这些错误,且能够承诺不再重蹈覆辙,并在作物尚未成熟之前主动予以清除,通常情况下,都不会面临严厉惩罚;最后,对于那些公开无视法律,恶意栽培罂粟、大麻等各类毒品原生植物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必定会及时出手采取强制措施加以铲除,以维护社会秩序和保障公共安全。而要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生植物罪,则需要满足以下基本条件:第一,犯罪主体必须是一般的自然人或法人;第二,犯罪客体则是国家对毒品原生植物的严格管控;第三,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意识必须为故意为之;第四,客观方面的表现则是非但有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进行毒品原生植物栽培的行为,且逾期又违规再次种植或在已经受到当地公安部门处理之后继续不听劝阻的再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七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
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五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