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
土地所有权的
确权存在
误判,相关
当事人可向所在地的土地管理局提出更正申请。
依据现行法律
法规,当土地管理局发现土地登记薄所记录的事项确实存在错误时,将依照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首先,根据申请人的书面请求展开补充地籍调查工作;
其次,填写土地变更登记审批表并上报至原批准登记发证机关进行审批,以期对土地登记卡和簿进行相应的修改或替换;
最后,通知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更换或注销原有
土地权属证书的相关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
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
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