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行为者于行为实施之前便已具备共谋
犯罪之意图,也就是在着手进行
犯罪活动之前,就已经产生了与他人共同实施犯罪的意愿,并且对此进行了详细的策划和商议,那么这种情况下,就可以被视为预谋性的
共同犯罪。
例如,倘若行为者在事先与
犯罪嫌疑人达成共识,明知对方已经实施了
犯罪行为,但仍然为其提供隐蔽场所、财务支持,甚至协助其逃亡或伪造
证据以掩盖其罪行,此时,这并不满足窝藏、
包庇罪的构成要件,而应当被判定为共同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
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
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
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
处罚。
第三百一十条
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