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符合下列几项条件之一时,可依法申请要求增加儿童抚养费用:
(1)原来约定的抚养费用金额无法有效支持当地正常生活水准所需;
(2)由于子女患重病或者正在接受高层次教育等因素,实际支出已经大幅度超越原有规定的抚养费用额度;
(3)存在其他合法合理的理由必须追加抚养费用。
然而,即便未满足上述任何一项条件,只要双方达成协商一致意见并同意增加抚养费用,亦可得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