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审判被告所导致的判决为缓刑者,通常情况下在24个小时之内便会被释放。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之规定,已被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犯若经法院判定被判缓刑时,法院应首当其冲地及时改变对其施加的强制措施,同时刻将此决定通知公安部门,而公安机构亦必须在收到通知后的第一时间之内依法为该名嫌犯办理获释手续,总之,这一时间跨度通常不会超过24小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四条
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不负刑事责任或者免除刑事处罚,被告人在押的,应当在宣判后立即释放。
被逮捕的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予以释放:
(一)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
(二)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人民法院对其判处的刑期期限的;
(三)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