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银行卡跑分”,即是指当事人利用自身所持有之银行账户或支付码,协助他人完成款项收取以获取高额利润的行为。
然而,该类行为已然触犯我国刑事法律规定,涉及到诈骗罪等多项罪名。
若遭受警方传唤,传唤期限以不超过十二个小时为准。
在面临因参与银行卡跑分活动而触发的公安部门传唤时,恳请耐心等待公安机关对事件进行深入剖析与调查,并予以积极配合回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