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案例中,我们认为想要以刑事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可能会面临诸多挑战。
首先,您可以尝试报警,看看公安局是否愿意受理此案件;
其次,由于这张信用卡实际上是由您租借给他使用的,根据信用卡的相关规定,这样的行为是不被允许的。
因此,我建议您采用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请求他归还您的信用卡,并偿还所有的透支额以及相应的利息。
证据方面,您需要至少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第一,由银行提供的账户账单或者催缴通知;
其次,如果您本人已经往该银行进行过还款操作,那么请您提供银行开具的存款回执;
最后,若有必要,您可以向法院申请收集其他相关证据,例如刷卡时的签字及其验证、对方在银行进行取现时候的录像资料等等。《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