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警方将其依法带离之后,相关人员即可立即找寻律师提供协助。
需要明确的是,当个人被官方认定为犯罪嫌疑犯并受到强制措施时,根据现行法律规定,他们从首次接受检方施加的讯问或承受强制措施的那一刻起,便拥有了委托辩护律师的权利。
在整个调查过程中,嫌疑人仅能委托受过专业训练和资质认证的律师担任辩护人。
同样地,被告人也享有随时委托辩护人的自由。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