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对财物所有者、保管者采用暴力手段、威胁抑或是其他方式,强制性夺取公共和私人财产的行为,被法律定义为抢劫罪。
根据相关规定,抢劫罪的犯罪嫌疑人必须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达到一定程度才会被认定为既遂,就如本案件中抢劫数额仅为50元的情况便可被视为既遂。
抢劫罪的判罚原则通常包括有期徒刑三年至十年不等的刑期,同时还可能被判处相应的罚金。《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