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分居是否是离婚的必要条件这一点,实际上并不尽然如此。
无论夫妻双方分居时间长短如何,只要符合法定要件均可依法办理离婚手续。
具体而言,若夫妻双方能在离婚事宜、孩子的抚育责任以及财产分配等方面达成共识的话,那么他们便可随时前往当地民政部门办理协议离婚。
若遗憾地表明,婚姻伴侣之间对上述议题未能达成长久共识,则可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提起离婚诉讼。
在审判过程中,法院所做出的离婚裁决将主要基于夫妻之间感情破裂情况进行判定。
需要注意的是,仅因感情纠纷而导致的分居两年是判断感情破裂的其中一个因素而已,此外还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几种情况:
(1)重婚或非法同居;
(2)施行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长期存在赌博、吸毒等恶劣行为且屡教不改等等。《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