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上,蓄意而为但未能得逞的犯罪行为以及自首行为皆可作为从轻或减轻处罚的考虑因素。
因此,若犯罪分子在预期行为实施后选择主动投案,则其面临的制裁可依照下列法定量刑标准进行适当调整与减轻:
首先,当此类犯罪的情节较为轻度时,司法机关应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课以罚金;
其次,如果犯罪情节相对较轻,则应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是管制,同样需要缴纳罚金;
最后,若存在反复多次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等严重情节的,司法机关则有权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并处以罚金或没收其财产。
至于具体判决年限,必须依据各个案件的实际情况来判定。《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
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盗掘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
(二)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多次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
(四)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并盗窃珍贵文物或者造成珍贵文物严重破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