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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的标准下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才立案?

怎样的标准下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才立案?
刑事立案作为刑事诉讼开始的标志,是每一个刑事案件都必须经过的法定阶段,是法律赋予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的一种职权,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都无权立案。其作用是为了准确、及时地揭露和惩罚犯罪 ,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是准确评价社会治安形势和进行正确决策的重要依据。
2024-05-29 11:10:05 已帮助126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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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的标准下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才立案?
在以下情况下,应当启动对于引诱、容留或介绍卖淫罪刑事立案程序:
首先是主观上犯罪人员有意地实施了至少两次以上的引诱、容留或者介绍其他人从事性交易活动;
其次,被引诱、容留、介绍者必须是年满十四周岁但尚未达到十八岁的未成年人群体;
最后,存在其他可能需要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引诱、容留和介绍卖淫的情形也适用该法条款。《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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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包同贺律师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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