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罪和转变型抢劫之间的主要差异在于其各自的主观构成要素。
具体而言,抢劫罪的犯罪主体的主观意图直接明确地呈现出对他人财物的强取豪夺之意;
然而,转变型抢劫则在起初的犯罪意图中并非体现为对他人财产的抢劫欲望,更倾向于通过盗窃、诈骗、抢夺等手段非法获取他人财物。
在后续的过程之中,犯罪者因为需要隐藏所获得的不义之财、抵抗执法人员的追捕或者销毁相关证据,从而采取了暴力手段或者以暴力相威胁,进而使原本的犯罪行为转化成为了抢劫罪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