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涉及到由民间纠纷引发的肢体冲突与打斗时,如果情况较为轻微,则公安部门有权进行调解并妥善解决此事。在经过细致的调查和深入的交流之后,若双方当事人能就争议达成一致共识,公安机关将会对此予以默许,以避免给予任何行政处罚或刑事指控。然而,只要在调解过程中未能达成合意或者即使签订了协议但事后仍未实际履行的情况下,公安机关将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对违法违规的当事人采取相应的惩处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