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涉嫌欺诈行为的案件,可以采用书面或口头两种形式向当地公安机构进行报案,同时需提供相关合法有效的证据。然而,倘若公安部门在评估了报案内容后认定确实存在犯罪事实不成立的情况下,将不会启动立案程序。至于诈骗案件的立案标准,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个人实施诈骗行为,导致公共财产遭受损失超过五千元至两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部分,公安局应予立案追诉;其次,如若单位中有关责任人以单位之名行欺诈之事,且所得赃款归属于该单位,数额在超过五万元至二十万元人民币期间者,同样会被立案查处。此外,倘若警方怠于进行立案调查,当事人有权请求警方出具不予立案决定书,详细列出拒不立案的具体理由。另一方面,如若认为公安机关对本应依法立案的案件未予行动,可向地方人民检察院申诉投诉,而检察院则必须责成公安机关就不立案的原因及道理做出详尽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