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不幸遭遇了网络诈骗事件,我们强烈建议您立即采取措施,主动寻求并配合警方进行处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任何公众组织或个人一旦了解到犯罪活动已经发生或是存在犯罪行为人的情况,均具有行使举报权以及承担报告责任的法律权利与义务。对于遭到人身安全及财产权益受到侵害这一类严重社会问题,受害人可以向公安部门、检察机构或法院提出报案或投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