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财产类犯罪中的侵占罪,由于其性质及程序规定,往往无法由派出所在案发后直接予以立案侦查。这是因为此类案件本质上属于自诉型案件,即只有在被害方明确向人民法院提出刑事诉讼请求之后,公安部门才会启动立案程序展开调查。侵占罪,即一种故意非法占有他人财物、遗忘物或掩埋物并且占据为自己所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了一定量级(普遍定义为10,000元人民币,但在某些地区也有5,000元人民币的立案门槛),并且在案件发生后始终拒绝归还给原主人的违法行为。对于侵占行为违反的具体规则和标准,请参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权威解释和司法实际操作来判断。《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