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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可以跟精神病抑郁症的病人离婚

是否可以跟精神病抑郁症的病人离婚
离婚是指在夫妻双方生存期间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离婚就意味着夫妻关系的结束,会带来财产关系的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变更等。根据提出离婚的实际情况不同,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离婚并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儿,对任何一方都是一种损失。当然,这也并不是说不能离婚,在满足离婚条件的情况下,夫妻之间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2024-05-28 13:05:22 已帮助188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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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可以跟精神病抑郁症的病人离婚
若有一方当事人患有精神疾病或抑郁症这一类严重疾病,被确定其已经丧失或者是部分丧失了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权利,那么他们将无法采用协议离婚这一形式来解除婚姻关系,而只能够选择通过向法院提出诉讼的途径来解除婚姻关系。
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另一方被视为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因此在正式启动离婚程序以前,必须首先完成对法定监护人的变更手续,然后才可以正式启动离婚诉讼程序。
倘若法院经过细致审理后认定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便可作出离婚判令。《民法典》第二十八条
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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