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们必须明确指出,孙子并不属于第二顺位继承人之列。
2.众所周知,第二顺位继承人包含了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三类群体。
然而当被继承人的子女不幸离世后,孙子孙女有权依法进行代位继承。
这是一种法定制度下的权利,即在这种情况下,被继承人的子女如果早于被继承人过世或者被宣告为死亡,那么其子女的直系晚辈亲属可代位承袭其原本应当继承的财产份额以此完成继承程序。《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