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刑事犯罪辩护专题 > 销赃犯如何退赃

销赃犯如何退赃

在司法实务的刑事诉讼环节中,关于赃物赃款之退还的决策,应依据犯罪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遵循以下程序原则:
即决定返还非法所得或赃物的案件,应由谁负责调查取证,便由该机构将退还的财物交还给原本的所属方。
例如若案件正在公安部门进行调查阶段,那么这些物品便应归还至公安机关;
倘若此案已经转交给检察机关负责侦办或者审查起诉,那么赃物则应返还到检察院;
若案件已进入到法院审判的阶段,那么,相应的赃物便应该移交回法院。
至于如何实现这一过程,既可通过犯罪嫌疑人自身的积极配合,亦可请求其直系亲属协助退回所涉款项及物品。
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最新修订:2024-05-28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