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涉及到自然人向户籍所在的民政部门提出结婚申请事宜,有以下几点注意事项:
首先,申请者需准备包括本人户口簿及身份证在内的证件,用以证明自身权益;
其次,您个人必须要签署声明书,明确告知相关负责人员您当前并未处于已婚状态且与其他任何人士之间并不存在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关联性;
最后,所有申请者应共同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构,依照法定程序提交结婚申请。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第一步,申请预约。
在填写完对应表格之后,申请者们务必亲自准时赴约参与申请过程。
若是曾经历过离婚诉讼的申请人,还需提供之前的离婚证书以备查验;
而在推行婚前体检制度的地区,申请人还需取得医疗机构出具的此类证明文件。
第二步,核实审核。
审核机关将对双方当事人所提出的结婚申请加以严格审查,若有必要,他们有权要求申请者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或者进行必要的调查研究,甚至会指派相关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以确保万无一失。
第三步,登记备案。
经过以上审核环节,审核机关认为申请者符合结婚规定的话将会予以登记注册。
同时颁发结婚证书,若是未能通过审核,政府部门也将会给出书面说明,详述无法执行该审批过程的缘由。《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