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网络电信欺诈事件中资金追踪处理程序的详细说明如下:
首先,要立即联络当地公安部门进行报案;
其次,在接到报案后,公安调查部门会对案情展开详尽的立案审查;
紧接着,银行金融业相关机构必须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全力推进涉事金额被冻结的资金解冻以及返还原主的工作流程;
然后,由公安部门全力以赴,实时追踪被害人资金的流动路径,并将结果尽快告知受害人,同时依据案情需要,做出给予被害人追回资金的决定,并具体执行返还的操作;
最后,银行银行业监管部门有责任提醒和督察其下属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全力协助公安部门核查被害人的资金流动路径,精确地将涉及此案的资金返还至公安机关指定的被害人账户之中。《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案发后查封、扣押、冻结在案的诈骗财物及其孳息,权属明确的,应当发还被害人;权属不明确的,可按被骗款物占查封、扣押、冻结在案的财物及其孳息总额的比例发还被害人,但已获退赔的应予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