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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欠我钱用房子抵债

作为他人之债务方,您被称为债权人
这一名词亦可称为“债主”,其含义是借出金钱并从中获取利益的人,即所谓的放债者,在借贷关系中,他们有权要求对方(债务人)履行特定的行为或者不实施特定的行为。
在法律或合同以及契约的规定下,在借贷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一方被视为债务人。
在财务会计学的专业术语中,债务人则是指拖欠他人款项的实体或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八条
非因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适用有关该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编通则的有关规定,但是根据其性质不能适用的除外。
最新修订:2024-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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