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裁定撤销缓刑之后,法院应当在三日之内将裁定文书送至司法行政机关,并附上副本递送给罪犯所在地的检察机关以及公安机关。
此裁定自做出之日起即刻产生法律效力。
2.司法行政机关在接收到法院关于撤销缓刑并收监执行的裁定时,应当于三个工作日内携带法院裁定,将罪犯移交给监狱或看守所进行关押,如有必要,公安机关亦会给予协助与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