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情况下,公安机关应在三十日内完成调查取证和案件处理工作;
在特殊情况下,处理期限亦可适当延长至六十天。
当因民间纠纷引发的打架斗殴或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且情节相对轻微时,公安机关有权进行调解处理。
若经过公安机关的耐心调解,当事人能够达成共识并签署相关协议,则公安机关将不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然而,若调解未能成功或达成协议后未能得到履行,公安机关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人实施相应的行政处罚,同时,还会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此产生的民事争议,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九条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30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30日。
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