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试用期期间遭到解聘是否有资格索取补偿金,首先需要审视被解雇原因为何,即:
若因未能满足聘用标准或存在其它法定错误行为而遭到解雇,则难以主张给予补偿金;
反之,若是由于公司结构调整、裁员等因素导致的解雇,或是无过失性的解雇情况下,便可依法向用人单位请求支付相应的补偿金;
同时,如属非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范畴,还可进一步要求用人单位作出两倍于原赔偿金额的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