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的债务分配遵循以下原则:
如果是一方单独承担的个人债务,仍然由其个人负责;
若为两人共有的共同债务,则需共同偿还。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双方有协议将各自名下财产分别所有,那么在第三者已知晓此约定的情况下,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就需要用他们自己的财产来清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