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子女更改姓名的程序要点如下:
首先,需与伴侣共同商议议定更改姓氏事宜,尊重彼此的意愿和观点。
确定对方赞同该项提议后,各位家长可前往户口登记机关提交变更申请,由相关部门在户口簿中正式记录其子女生前和死后的姓名信息。
如若双方意见未能达成一致,家长们务必予以慎重考虑,切勿擅自更改子女姓名。
对于已经成年的子女,只需按照正常流程向户口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即可。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