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夫妻双方对于财产归属问题有明确的书面协议或者口头承诺,且在后续过程中并未产生任何争执,那么在离婚之时,应当依据之前所达成的共识来处理相关事宜。
然而,我们需要强调的是,任何违反法律规定的协议内容都是无效的。
同时,夫妇两人共同努力所得的物质财富,如通过工作、购买物品等方式获得的财物和从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中所获取的收益,以及其他合法途径所获得的财产,都被视为夫妻共有财产。
在处理这些财产时,我们会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平均分配。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