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存在承担抚养责任之一方向未成年或无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未能支付其应得的抚养费用时,实际抚养子女的父母可以他们自己与子女的名义向法院申请诉讼,要求相应的一方支付合理的抚养费用。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当父母拒绝履行抚养义务时,这些未成年人或无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有权请求已经成年的父母给予他们应有的抚养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