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涉及到
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所产生的
赔偿金,我们需根据
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按每满一年支付一个
月工资的标准进行支付,如果劳动者已服务六个月以上但不足一年的话,则应按照一年来计算;
若服务时间未达六个月,那就应该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
工资作为
经济补偿。
如果劳动者每月的工资水平超出了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那么向该位劳动者
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将参照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金额来支付,然而,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得超过12年。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了
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那么他们必须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