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被强行征收的行为在各种层面上都存在着,根据不同的性质可分为合法与非法两种情况。
合法的强行征收通常会通过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土地的请求来实现,而非法的强行征收则是在未获得相关审批或补偿的前提下,采用暴力手段进行土地的征收。
关于这方面的相关法律规定,我们可以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的第七十七条。
该条款明确指出,任何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诈手段骗取批准而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都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其立即归还非法占用的土地。
对于那些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行为,必须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貌。
如果这些行为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那么就需要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同时可以并处罚款。
对于非法占用土地的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应当依法受到相应的行政处分;
若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需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外,如果占用土地的数量超过了批准的范围,那么超出部分也将被视为非法占用土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