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程序中,涉及到财产分割问题需遵循如下操作步骤:
先是夫妻双方就财产分割事宜达成明确且恰当的协议,签订致合规生效的离婚协议书,接着需赴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登记申请,经过法律规定的离婚冷静期后,最终取得离婚证。
至此,夫妻方可根据事先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所推荐的方案对财产进行分割处理。
其次,为确保公平公正原则,若其中一方为主抚育子女、照顾老人以及协助另一方完成工作等事项做出了较大贡献和付出,那么其在离婚诉讼过程中,拥有向对方请求补偿相关费用的权利,而对此项权益,对方必须予以尊重及支付。
关于补偿数额与方式的具体流程由双方协商商定;
如协商无果,可诉诸至人民法院进行裁决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