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逝者欠下了二十万的债务,那么在执行相关规定时,如发现债务人尚有遗产存在,则应首先在其遗产范围内清偿这些债务。
如果在确认无遗嘱的情况下,确定此债务为婚姻期间产生的夫妻共有债务,那么就应当由其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中的配偶承担相应责任。
然而,如果经过核实,该债务并非夫妻共有的,且债务人也未留下任何遗产,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该债务有保证人的话,就应当由保证人来承担。
反之,如果没有保证人,那么该债务将被视为已经消灭,无需再行偿还。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