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团伙敲诈案件中的从犯实施恐吓行为,因该行为属于敲诈勒索罪范畴的情节之一,通常情况下法院会考虑参照刑期低于三年(即“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标准,酌情给予从轻、减轻处罚甚至免除处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通过恐吓、威胁或要挟等手段,非法侵占他人公私财物的违法行为。
而从犯则是指在共同犯罪活动中发挥次要或辅助作用的人员,他们理应受到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的待遇。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十七条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