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并非必定致使户口发生变动。
实际上,常见的情况是,在双方解除婚姻关系之后,子女的监护权归属何方,该子女的户籍便随同监护人的住所地进行迁徙;
此外,若未成年子女尚未年满十八岁,那么其父母仍有权代理相关手续办理户口的迁移事宜;
而当子女达到法定成年年龄时,他们可以自行决定是否进行户口的迁移;
最后,当子女年满十八岁且具备独立生活能力时,他们亦可选择单独设立户口,只需携带个人身份证明文件以及户口簿前往当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即可完成。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