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在未成年人的抚养、教育以及保护方面,每一方都拥有同样重要且不可替代的权力,并且两者既是互相协作又是彼此支持地为这一伟大使命共同努力。
对于那些尚未成熟并无法独自生活的成年人而言,他们的父母也负有同样的责任来抚养他们。
如果某些父母未能履行他们应尽的抚养责任,那么这些未成年人或无法自立的成年人都有权向其父母索取抚养费用。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