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当员工因为工作原因导致残疾并被评定为七级到十级时,将享有以下的待遇福利:
首先,从我们的工伤保险基金按照不同的伤残级别进行一次性的伤残津贴支付,其中七级伤残可以得到相当于12个月本人工资的赔偿;
而八级伤残则是10个月的本人工资;
九级伤残能获得8个月的本人工资;
最后,十级伤残也有6个月的本人工资作为补偿。
其次,如果劳动合同到期终止,或者员工自己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话,那么他们还会得到由用人单位提供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及伤残就业补助金。
至于这两项补助金的具体金额,将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来制定相应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