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女方提出离婚诉讼请求之时,开庭程序通常会首先向女方发出通知。
在此情况下,女方被视为原告,开庭之际,法院将优先与原告取得联系,以安排相应的审判流程。
一旦女方提起诉讼并得到了法院的立案受理,法院将在预定的开庭日期之前三天向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者发送通知;
若案件属于公开审理范畴,法院还需依法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以及开庭的具体时间及地点等相关信息。
《民法典》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